来源: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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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南)食药监食罚决[2018]000016号 | 冯少娟(广州市南沙区东涌富多来食品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 冯少娟(广州市南沙区东涌富多来食品店) | 冯少娟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自动履行2018-02-09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02-09 | |
2 | (南)食药监食罚决[2018]000019号 | 樊秋好涉嫌销售不合格海虾仔 | 樊秋好 | 樊秋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及《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 | 尚未履行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02-09 | |
3 | (南)食药监食罚决[2018]000018号 | 涉嫌销售不合格茶叶 | 广州市南沙区仁燕百货商场 | 贝仁财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及《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和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 尚未履行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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